全市高效设施农业调查统计工作方案
根据省农委《关于统计报送高效设施农业面积的通知》(苏农办发〔2009〕29号)精神,为进一步摸清高效、设施农业的规模、类型和组织形式,真实反映高效、设施农业发展现状,为今后高效设施农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依据,现就做好我市高效设施农业面积统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统计对象
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研院所、种养大户、基层服务组织、农户等。
二、统计内容
1、高效农业面积(不含畜牧、水产,下同)。是指亩均年纯收益达到2000元以上的各类瓜菜、果品、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蚕桑及特经特粮作物等实际种植面积。一般情况下,设施农业面积都是高效农业面积。
2、设施农业面积(不含畜牧、水产,下同)。是指综合应用工程装备技术、生物技术和环境技术,改善生长发育的温、光、湿、水、肥、气等自然约束条件而生产的各类种养设施的实际占地面积。包括采用温室、各类棚架、喷滴灌、温室自动控制、遮阳网、防虫网等设施,从事蔬菜、果品、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种植等设施农业的实际建设面积;规模化小蚕共育室及配套设备覆盖面积,以及单体一期饲养6张以上的蚕室(温湿度控制大棚)。
三、统计时间
本次统计工作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1日止。统计时段为2009年1月1日至11月30日的高效农业面积和设施农业面积(包括上半年已收获和下半年新发展的)。
四、统计方法
统计工作由市高效农业办公室统一组织,各镇(区、场)具体负责,以村(居)为单位对各独立地块逐田进行调查,按经营主体登记,以村(居)统计,各镇(区、场)汇总报市的方法进行。
1、村(居)调查登记。以村(居)组织对本地区域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今年以来实施的高效农业面积和设施农业面积进行调查,按经营主体逐一将调查的面积及其他相关属性指标填入《高效农业基层统计表》和《设施农业基层统计表》(附表1、2),并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于11月30日前报镇(区、场)。
对同一经营主体面积在5亩以上(含5亩)的设施农业独立地块必须进行GPS定位,测量登记每个地块两个对角点的经纬度数据(形状不规则的田块,测量登记四个角的经纬度数据)。一个主体有多块设施且面积均在5亩以上的,每个地块填一行。
2、镇(区、场)统计上报。各镇(区、场)根据各村(居)调查汇总的数据进行统计,形成全镇(区、场)汇总表(附表3、4),经镇(区、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镇政府或区、场公章后,于2009年12月1日前报市高效办(设在市农业局蔬菜站),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周桂官、陈礼森、许正鹏,电话:85032311,邮箱 714587832@qq.com 。
3、填表说明
(1)经营主体按实际情况填写,比如:是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就填其名称,是农户就填户主姓名。
(2)本次统计最小填报单元为经营主体,原则上每行填写一个经营主体的调查数据。
(3)产品种类
蔬菜:指除食用菌以外的瓜、茄果、叶菜、根茎、果用瓜(西瓜、甜瓜)等各类蔬菜。
果品:指草莓、葡萄、柿子、嫁接银杏、梨等果类。
花卉苗木:指花卉、鲜切花、盆景、林果育苗等。
食用菌:指菇房(含棚架)栽培食用菌的实际占地面积,菇房以外的面积不在统计之内。
中药材:指各类药用植物。
蚕桑:高效蚕桑面积指桑园面积;设施蚕桑面积指规模化小蚕共育室及配套设施覆盖面积,以及单体一期饲养6张以上蚕室(温湿度控制大棚)面积。
立体种养:指林下套种、套养等的高效面积。
特经:指除棉花以外的甜叶菊、薄荷等高效特种经济作物。
特粮:指青粘玉米、青毛豆、鲜食花生等特用高效粮食作物。
(4)温室包括智能温室、日光温室、蚕室、小蚕共育室;钢架大棚包括纯钢架大棚和钢竹架混合大棚。
(5)面积:指实际种植的土地面积,按亩统计,间套复种多茬作物的,按一茬作物面积统计,不重复计算。连片设施之间的小田埂等间隔不扣除面积。办公用房不在统计范围。
五、总体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高效设施农业统计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全市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各镇(区、场)分管负责同志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专门工作班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组织实施好调查工作。各镇农技一条线的同志要分工到村,直接参与和指导调查统计工作。各村(场)要落实专门人员,集中时间做好调查登记工作。镇(区、场)分管领导要统筹组织好全镇的调查统计工作,协调镇财政、水务等单位GPS等统计设备合理分配使用;要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审核把关,确保高标准如期完成高效设施农业统计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这次调查统计工作是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制定明年高效设施农业发展计划和“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的一次十分重要的调查统计活动。各镇(区、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要求,指导督促调查统计人员逐户逐地块进行调查登记。统计结果要与2008年高效农业普查数据和今年新发展情况相衔接,桑园面积要与保桑面积相衔接;一定要逐户调查、逐户登记,逐村核实、逐村汇总,千万不能凭印象填写,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12月中旬,省农委、统计局和江苏调查队将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各地进行抽查复核。
3、加强业务指导。这次调查统计工作由市高效办统筹负责,市农业局、林牧业局分别负责各相关产业调查统计工作业务指导,督查核实。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特粮特经等由市农业局负责指导,联系人:周桂官(电话:13655119605)。果品、花卉苗木、立体种养等由市林牧业局负责,联系人:陈礼森(电话:13401793158);蚕桑由市林牧业局负责,联系人:许正鹏(电话:13805110996)。市高效办要及时组织业务人员进行核实、统计汇总,经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报市政府审定上报。
附件: 东台2009年高效设施农业统计方案表格.xls 1、高效农业基层统计表
2、设施农业基层统计表
3、高效农业面积调查分村汇总表
4、设施农业面积调查分村汇总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